出租车“擅自涨价”谁之过?
来源:中国汽车动态网 作者:杨景定 时间:2005-03-11 【大 中 小】
“百度”了一下,有关出租车收费的新闻与政策规定有几十页,几乎每个城市颁布的政策都规定了出租车“不准擅自涨价”。
春节前,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又表示,2005年要采取措施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的管理,“出租车行业的突出问题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出租汽车司机合法权益”。果不其然,今年春节各地气候反常,雨雪连绵的南方出租车“擅自提价”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成风,记者家乡襄樊市更是达到前所未有的局面。
2004年9月28日,襄樊市物价局曾发布了《关于调整襄樊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公告》,规定“出租车基价(起步价)由原来3公里5元调整为1公里2元,车公里租价轿的不分车型统一调整为每公里1.5元,面的车公里租价为每公里1.2元”。然而,今年春节期间襄樊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冻雪天,出租车主们都“自觉”地把价格提起来了,“有良心的”在顾客上车时就明确告知“加两元钱”,“黑良心”的则说“起步价10元”,毫无商量余地。初七记者在火车站时,正值细雨菲菲,只听一位的哥先来了一句国骂后大声说道:“雨还不下大点,再下大点了就是10元!”那声那调,既无愧色,更不惧色。
对于出租车擅自提价,市民多有怨言。当地一家电视台在人民广场现场采访市民时,大多数人都表示遭遇到“被宰”。同时报道说,“市有关部门接到100多起投诉”(未投诉的不知其数)。原以为有了这新闻监督,情况会有所好转,然而后来记者特乘一出租车采访时,仍受到“加价2元的待遇”。记者问出租车司机“不是不让你们擅自涨价吗”,这位的哥很直率地回答说:“他说不让涨就不涨呀?火车、飞机、轮船在春节期间还涨价呢,连城郊的公共汽车也涨价,为什么不让我们出租车涨价?”记者又问:“电视上说‘运管处对投诉你们的将要加重处罚’,你们不怕吗?”这位的哥说:“罚谁呀?大家都涨,又不是哪一家,他罚得过来吗?”记者听后,只有瞠目。
记者一位好友在一家出租车公司工作,在和记者“闲聊”这个问题时,他认为,出租车“擅自涨价”,从表面上看,是出租车主追逐经济利益的表现,实际上这个问题很复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车主们在和政府对着干。多年来,襄樊的出租车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一直很紧张,前年曾出现过150多辆出租车联合开进省城告状,被全员出动的交警、武警半道截回的事件。后来,虽然“首要份子”被收审,但只要有“空”可钻,他们就会做出一些让“有关部门”变得被动和难堪的事来。
无独有偶。据悉,去年7月21日9时至16时,甘肃省平凉城区200多名出租车主以及驾驶员群体上访,集中反映出租车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致使城区主干线交通严重堵塞长达7个小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有媒体报道说,2001年9月28日陕西省政府举行《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前,一位名叫马清和的出租车主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息传出后,“有数不清的出租车经营者或司机向马哥打来电话,希望马哥能代表大家在此次听证会上发言”(可见出租车主们都有一肚子话要说)。在听证会上,他在5分钟的发言中列出了四大问题,都是与政府有关部门对出租车乱收费有关。
事情过去了三年多时间,这个问题得到遏制了吗?可以说没有。要不,建设部负责人就不会在透露“2005年将要采取措施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的管理”时仍然说道:“出租车行业的突出问题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出租汽车司机合法权益,根源在于经营权招投标和转让环节的各项措施不完善,劳动用工和运营秩序不规范,各项规定不适应市场发展实际。”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记者曾就襄樊市出租车收费问题专题作出过一个“精细”统计,得出的结论是“购买一辆出租车,需要再交相当一辆车的费用才可以上路”。当时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领导曾对此很重视,特打电话让记者把原稿传真给他。事后,湖北曾组织了两个调查组沿两个“汽车走廊”进行了专题调查,得出的结论与记者调查相差无几。最终,湖北对出租车进行了减负,情况有了大大好转。但是,在一些城市,情况依旧。以平凉为例,据有关媒体报道说,在200辆出租车主和驾驶员集体上访前,该市纪委、监察局提供的调查通报上指出的对出租车收费的就牵扯到市、区10个部门、行业,而且名目繁多:
市公路运输管部门涉及5项共1176元。其中:运管费720元/年;审营运证10元/本/年;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包括培训费?雪386元/4年;从业资格证年审10元/本/年;二级维护技术档案费50元/车/季;
市交警部门涉及2项共468元。其中:审驾驶证128元/年,包括安全管理费60元/年、报刊杂志费40元/年、体检费10元/人、驾协会费10元/年、驾驶证年审费8元/证;审行驶证340元/年,包括安全性能检测费;
市交通局下属车辆综合性能监测站涉及2项共230元,其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费220元/年;喷淋试验费10元/车/次;
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及10家管理公司1项:管理费240元/车/年;
市养路费征稽处涉及1项:养路费3306元/车/年;
崆峒区地税局涉及1项:营业税660元/车/年;
有关保险公司涉及1项:第三责任险1900——2400元/车/年;
峒崆区工商局涉及1项:出租车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管理费120元/年/车;
崆峒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涉及1项:城市垃圾处理费36元/车/年;
市技术监督局涉及1项:车速里程表检测费24元/车/年。
这些收费,“一多半收费不合理或违规”。当然,在“出了事”后,这些不合理和违规的收费得到了治理。然而人们不得不问:假设没有出租车主闹事,这些违规收费会得到治理吗?为什么问题非要等到事闹大了,有关部门才来“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呢?
这就应了一位出租车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言:有关部门向我乱收费,我只能向消费者乱收费。要不,我如何活呀?
除了车主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这个原因外,春节期间,出租车主“擅自涨价”的另一原因是政府管理滞后。虽然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出租车收费标准与管理规章中都规定了“不准擅自涨价”,但是,却没有像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那样,在春运前预见到客流量增大,而提前作出价格浮动的明确规定。有位出租车主向记者说,春节是客流量的高峰,出租车应该涨价,我们在淡季时也会‘擅自降价’,却无一人出来说话。作为政府,应该抛弃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办法,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充分利用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市场。如果在春节或“十一”、“五一”两个长假前举办一个听证会,明确了出租车涨价标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加大检查力度,对超过标准的狠狠处罚,就不会有今天这个局面了。记者以为,这位车主的意见有合理成份。
出租汽车行业是一个面向社会、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窗口”行业。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对于全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记者吁请有关部门认真检讨一下今年春节期间出租车擅自涨价风波的根由,在2005年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的行动中,拿出更加切合实际的措施与办法来。要知道,仅有一句“不准擅自涨价”的纸老虎话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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