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评论·分析

“品牌管理”冒出新问题

来源:中国汽车动态网 作者:杨景定 时间:2005-05-26 【大 中 小】

    “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一个月,就在湖北省襄樊市出租车换型上暴露出了新问题。

    “五一”之前,襄樊的一些朋友就曾纷纷打电话,央求记者通过与神龙汽车公司的关系帮忙购买排量为1.4L的富康轿车,而且明言“如果能帮忙买到,我将付给你比较丰厚的‘辛苦费’”。记者对此甚感奇怪:此前,神龙公司曾对外公布去年亏损了5亿多元,库存量也很大,为何富康车现在突然一下子变得这样紧俏了呢?借“黄金周”探亲之机,记者在襄樊作了一番实地打探。

    襄樊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历史文化名城”,诸葛亮的躬耕之地,距今已有2800多年历史,1996年底被国务院批准为“大城市”。目前,其出租车市场上,除没有出租车专用牌照的“黑车”外,拥有1700多辆“正规”出租车,车型主要是富康轿车和黄面的(去年“黄面的”车约有六、七百辆),也有一小部分本地产的“军马”牌微型轿车。

    记者刚出火车站,就被一辆“黄面的”拉上车了。当记者以闲谈方式询问换型问题时,这位“的哥”直言“有这回事”。他听说记者是在武汉工作后,也笑谈:“如果你能帮我搞到一辆1.4L的富康轿车,我愿给你1000元好处费。”随后几天里,记者多次乘上出租车采访,并找到一位在出租车公司作管理工作的朋友,得到了一份该市有关这次出租车换型的文件,终于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襄樊这次要求换型的出租车,主要是针对“黄面的”的。规定在今年8月30日前,全市所有的“黄面的”全部被淘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和经营。到了报废期的,强制报废;尚不到报期限的,改为一般性民用。“五一”距8月底只有4个月时间,从购车到上路行驶,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对出租车主而言,时间就是金钱,耽搁一天就要损失很多钱,故而被列入换型的“黄面的”车主们,一个个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换型工作。
车主们之所以这样急,主要是涉及到的几个问题很难办:

    其一、该市要求“黄面的”换成轿车,只能是富康车。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向不同车主询问:“换别的车,比如换成桑塔纳、捷达、北京现代之类的,不行吗?”车主们回答说:“不行!”“不允许!”“换了也上不了出租车牌照!”“你就是换成宝马也不行!”

    其二、神龙公司现在已停产富康车。如果有人非要买富康车不可,必须先行订制,而且要达到一定量后才能生产,故而即使下了订金,也要等几个月时间。这是车主们宁肯给帮忙能很快搞到车的人付“辛苦费”的原因所在。

    其三、车主们为什么独独“钟情”排量为1.4升的富康车呢?一位车主告诉记者,现在油价飞涨,一辆1.4升排量的富康车和1.6升排量的富康车相比,用作出租,一天下来,要节省18元钱,一年就是6570元,让出租车主不得不钟情于它。

    其四、该市规定,购买富康车必须由“正天汽车销售公司”统一办理。襄樊这样规定,并不违法。因为由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的2005年第10号令《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汽车供应商应当加强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的管理,规范销售和售后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企业名单。对未经汽车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供汽车资源。”第二十二条再次规定:“除授权合同另有约定,汽车供应商在对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用户直接销售汽车。”同时,第二十条规定:“汽车供应商应当合理布局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点。汽车品牌销售和与其配套的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150公里。”襄樊是由一个中等城市提升为“大城市”的,城区直径在150公里以内,规定只能由具有富康车销售权的“正天公司”一家办理出租车换型,没有什么错。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襄樊“黄面的”的出路只有通过“正天公司”购买1.4L排量的富康车。由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据悉,襄樊出租车主们对必须经过“正天公司”购买富康车不理解,纷纷到市政府“闹事”,最后襄樊市政府迫于压力,允许车主通过其它途径购买富康车,但要先办“民牌”,再转换成出租车牌(通过“正天”购买的富康车可直接上出租车牌照)。按有关规定,“民牌”挂靠出租车公司后,每月要交纳300元“挂靠费”,而各地为了减少小规模出租车公司,要求出租车公司必须达到一定量(如50台车)才能存在,达不到的,就要通过招标方式获得“标牌”。襄樊一家出租车公司前年通过招标获得了4个标,花了15.7万多元,平均一个出租车标牌近4万元。出租车公司为了转化这个开支,便对“民牌”转出租车牌者加大征收“挂靠费”。此外,在要求统一在8月底“黄面的”必须换成富康轿车的情况下,有些“黄面的”如果转手给他人,“裸车”价值很低,一般都是连出租车牌照一起卖。记者在某出租车公司工作的友人说:“我搞了十几年出租车管理工作,今年(襄樊)出租车牌照转让费涨价是最高的,达到了两三万元,吓死人了!”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点明其主旨是“为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襄樊这次出租车换型,能达到这个结果吗?记者在采访中征求一些出租车主的看法,有的苦笑,有的摇头,有的口出秽言。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相关新闻
汽车查询
汽车类型:
汽车价格:
汽车排量:
 
专题推荐
[在线预订]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信息服务] [广告服务] [热站链接] [网站声明] [投稿中心]
Copyright © 1999 - 2008 China Auto Trend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信息产业发展公司 中国汽车动态网
  辽ICP证:辽B-2-4-20070132    辽ICP备06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