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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鼓励环保节能汽车发展

来源:中国汽车动态网 作者:祝贺 时间:2006-03-04 【大 中 小】

    在2月28日举行的首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国际)论坛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说,国家环保总局将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环保监管力度,使我国污染防治实现跨越式发展。

    李新民说,我国机动车产业发展迅速,燃油消费量增长过快,而污染排放量呈现上升趋势。自1983年开始对机动车环保进行监督管理,20多年来中国先后颁布实施了30多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控制标准,涵盖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并制定实施了汽车、摩托车、柴油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逐步形成了以《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法律基础的机动车污染控制法规及排放标准体系。

    李新民还表示,鼓励的经济政策促进我国提前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从2001~2003年,国家开始对提前达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减征消费,有42个企业的1043个车型通过减税审查,减税金额达80亿元。

    据李新民透露,国家环保总局正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监督管理条例》,目前已经向国务院法制办报送了草案,这项管理条例主要对排气污染物、噪声、消耗臭氧层物、温室气体等进行控制。另外,国家环保总局还在制定新的环保标准,例如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重型汽车排污控制性能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等。

    李新民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继续强化在用车环保监督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将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加强对使用频繁、排放严重车辆的检测;加大对环保不达标机动车的处罚力度。同时,车用燃油品质也制约着污染控制水平的提高,因此环保总局将加强车用油品的管理,推进出台燃油税。

    李新民还介绍,环保总局将协同相关部门调整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鼓励和引导汽车生产和消费向节约型社会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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