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远离“求职陷阱”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时间:2008-02-26 【大 中 小】
时值求职高峰来临之际,许多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非法中介也趁机出动,频频作案。由于这些案件取证困难,涉法较复杂,目前整治还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对此,东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在相关部门加大对此类“黑中介”、“黑公司”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广大求职者也要小心防范,以免上当。
第1招 看职介所是否证照齐全
据了解,正规的职介所必须具备“四证一执照,即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劳动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证。
一般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取钱财的中介所都不正规,求职者不应相信在马路边上揽工和贴小广告的推销者。
另外,求职者应尽可能与用人单位面谈求职,通常电话面试并确定录取的公司都不正规,被录用后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2招 押金等费用一概拒交
按照物价局的标准,经营性职介机构向求职者收费的项目包括报名费和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两项。其中,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按工种不同有两种收费标准,技工为每人每次200元,普工为每人每次100元。
如果职介机构表示还要代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的,求职者应拒付。因为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于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
同时,求职者一定要向职介机构索要税务局或财政局核发的正式票据。如求职不成功,可凭收费票据要求介绍机构退回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若遇到职介乱收费等行为,可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
第3招 求职切忌“贪心”
路边电线杆、墙壁等地方经常贴有待遇诱人的招聘广告,求职者要看清自己的定位,因为这些工作很可能就是“求职陷阱”,这些高薪诚聘的职业往往是不正当的行当。
而对于非法职介为外地企业或以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名义高薪招聘时,不论其待遇有多好,求职者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其口头许诺,而应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有关的手续,否则很可能会吃大亏。
此外,如有工作表示可报销来回路费,并车接车送时,求职者也要与自己应聘的职位相比较。因为普通职位一般不会有如此待遇,该公司很有可能是不正规的公司。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在录用自己时收取了不合法费用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和收款凭证,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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