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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出台

来源:中国汽车动态网 作者:伟 文 时间:2006-01-13 【大 中 小】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重要性;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措施;并要求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引导公众树立节约型汽车消费理念;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 

    意见指出,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汽油机升功率大于50KW,柴油机升功率大于40KW)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生产柴油轿车和微型车,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气、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车。积极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上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其安全、节能、环保等性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汽车的定期检验,确保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安全使用。 

    经济车离节能环保型还有距离 

    事实上,国内大多数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经济型汽车并非发改委所指“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按照此前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所言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标准:“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1.4L,车身外形尺寸总长小于等于4米,发动机升功率大于等于45KW/L、油耗指标、环保指标、安全指标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仅仅发动机升功率大于等于45KW/L一项指标,现今国内1.4L排量以下的车型都很难达到。一些车型1.0升功率仅为35KW左右,0.8升更小;有些车环保要求达不到。这些轿车的发动机各项指标尚且符合不了标准,其他发动机更为落后的微面和微客车型更难达标。 

    首次明确鼓励开发生产柴油轿车 

    此前,柴油轿车在国内的处境并不乐观。长期以来,柴油车除了在重型车领域无可替代之外,在乘用车领域几乎缺席。由于技术水平限制,长期以来人们对柴油车存在误解,认为柴油车就是冒黑烟的“墨斗鱼”。近几年,随着国内柴油提炼技术的提高,这一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据统计,2005年柴油轿车的颗粒排放物已比1990年减少91%,而这也为柴油车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据了解,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我国柴油车排放控制第三、四、五阶段的标准,预计到2007年1月起实施,并力争到2008年,我国柴油车排放控制达到相当于欧Ⅲ标准要求,2010年我国柴油车排放控制技术水平力争与国际水平接轨。相对于汽油车而言,柴油车在燃油消耗量上要低20%到30%,并且动力强劲。因此,各大轿车生产商纷纷看好这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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